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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VIS设计中LOGO 的设计基本原则

①符合CI总概念的要求。
设计者应该对企业 目前的 形象资产、企业导入CI的基本战略了然于心。
②充分考虑到企业标志的理念表现力、可行性。
注明标志的象征意义并提供应用于各种不同视觉传媒的形式说明与缩放的比例及视觉效果说明。
③设计要符合传播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习惯,社会心理、习俗与禁忌。
④构思须巧妙、新颖、力求避免雷同或近似。
⑤构图需美观、适当、简练、讲究艺术效果。
⑥色彩最好单纯、强烈、醒目,力求色彩的感性印象与企业的形象风格相符。
⑦遵循标志设计的美学规律;创造性的探索理想的表现形式。
⑧最后,也是最重要者:标志设计一定要注意其识别性,否则就丧失了标志的基本意义,其余都无从谈起。
标志设计的基本表现手法简述:
① 秩序法:均衡、对称、扩大缩小、平行位移等有秩序有节奏地构图,制造形式美。
② 对比法:色彩、形状等的对比,给人鲜明生动的视觉印象。
③ 元素法:强化点、线、面构图元素,创造视觉交响,寓多样性于个性之中。
④ 矛盾空间法:颠倒、错位、镜像,在空间上构成特殊性,产生一种无限可能、无限发展、无限趣味的空间感。
⑤ 共形法:巧妙嵌合边缘形态,重叠共用,互生互补,变幻相生,给人新颖奇特,别开生面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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